各中心,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通知,201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:
4月5日(星期五)至4月7日(星期天)放假。
请各中心、部门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排除各类隐患。
特此通知。
办公室
2019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