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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的通知
时间:2021-05-11 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全所职工及家属:

  为方便大家接种新冠疫苗,经与兴科社区协商,根据所里报名情况统一组织安排疫苗接种,职工以及家属需要注射疫苗的请携带身份证到后勤中心115室登记。新冠疫苗按照知情、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,注射前与接种医院签订相关免责协议。

  一、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

  1.     近一周内没有使用过任何抗生素、抗病毒类药物。

  2.     备孕期妇女(3-6个月)、哺乳期者暂缓接种。

  3.     接种宫颈癌疫苗一个月后,接种流感疫苗14天后方可接种新

  冠疫苗。

  4.     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不与接种(上报后由接种医

  院进行确认)。

  5.     发热、急性疾病期患者以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不予接种。

  6.     接种前一天不能酗酒。

  7.     目前新冠疫苗仅针对18-59岁的人群进行接种,60岁以上人员

  按照身体健康情况酌情上报。

  二、前期已接种过疫苗的,不再登记接种。

  三、登记时间5月11日至5月13日,过期未登记者请自行联系接种事宜。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-05-10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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